为保障各乡镇办区游泳场所水质卫生安全及游泳爱好者的身体健康,规范游泳场所卫生管理,近日,石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专班,对全市游泳场所开展检查及池水采样监测,同时卫生监督员现场对池水、浸脚池水余氯进行了快检,检测结果水质含氯量符合卫生标准要求。
本次对18家游泳场所采样,其中乡镇13家、城区5家,对成人池、儿童池共采集样品21个。依据《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-2019》的卫生要求,重点检测泳池水的pH值、浑浊度、尿素、游离余氯、细菌总数、大肠菌群等关键指标,重点排查水质是否符合卫生标准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。
通过检查发现少数游泳场所,浸脚池、强制淋浴设计不规范,消毒记录不完整,部分游泳场所未按照《游泳场所卫生规范》设置男女卫生间、更衣室、物品存放柜等设施。
后期,将继续加强对乡镇办区游泳馆的日常卫生监督,严格按照《游泳场所卫生规范》,定期开展水质采样检测,现场组织游泳场所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,提升管理能力,规范日常运营中的消毒、换水记录等工作,共同维护游泳场所的卫生安全。(通讯员:易长鸿;编辑:袁俊峰;责编:段植兰;审核:后雨晴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