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推进烟花爆竹全链条“打非治违”专项行动,严厉打击各类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,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,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面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全市范围内烟花爆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线索。
一、举报范围
1.非法生产烟花爆竹。未经许可擅自利用废弃厂房、农村闲置民房、隐蔽院落、地下空间等场所,非法生产、加工、组装烟花爆竹产品;非法制造、储存、使用用于烟花爆竹生产的民用黑火药、烟火药、引火线等危险物品。
2.非法运输烟花爆竹。未取得相关资质擅自运输烟花爆竹;利用快递、物流、货拉拉、客运车辆、私家车等载体非法托运、夹带烟花爆竹;运输过程中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、未配备合格押运人员和应急器材,以及超量运输、混装其他货物等违规运输行为。
3.非法经营烟花爆竹。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擅自开展经营活动;超出许可范围经营烟花爆竹;从无资质供应商或非法渠道采购烟花爆竹产品;经营假冒伪劣、过期失效、不合格及违禁品类烟花爆竹产品。
4.非法储存烟花爆竹。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规定,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。
5.非法燃放烟花爆竹。在禁止、限制燃放区域或者禁止燃放时段内,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。
6.其他涉及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。
二、举报要求
举报线索须真实有效,线索模糊、要素不全、无法核实的,不予受理。对恶意举报、诬告陷害的,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严格执行举报人信息保密制度,对举报人的姓名、联系方式、举报内容等信息严格保密,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,严防打击报复行为发生。
三、举报奖励
对举报线索经相关部门核查属实,且符合奖励条件的,给予人民币200元奖励。对提供重大线索,且经查证属实、发挥重要作用的,经相关部门研判,可提高奖励标准。
四、举报方式
(一)举报非法生产、经营烟花爆竹,可向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举报,情形重大的可直接向荆州市应急管理局举报。
举报电话:
荆州市应急管理局
0716-8815917
荆州区应急管理局
0716-8856649
沙市区应急管理局
0716-8817793
江陵县应急管理局
0716-4739861
公安县应急管理局
0716-5208109
松滋市应急管理局
0716-6222077
石首市应急管理局
0716-7288200
监利市应急管理局
0716-3262671
洪湖市应急管理局
0716-2218211
荆州经开区应急服务中心
0716-8333700
(二)举报非法储存、运输、燃放烟花爆竹,可向公安机关举报,举报电话:110。
(三)上述问题也可直接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。
特此公告。
荆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
2026年5月9日
